扶贫病房减免制度
一、扶贫病房入住对象的基本条件
凡是通过各县(区)建档立卡,录入全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人员。
二、入住扶贫病房的办理程序
各临床科对符合入住扶贫病房的患者,原则上应安排到本科室的“扶贫病房”进行治疗。如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入住的,也可先安排到本科室其它病房治疗,但费用仍按扶贫病房的相关规定计算。
患者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时,减免的费用将由出院报销系统自动生成,进行减免。
三、“一免四减”优惠政策具体内容
凡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,均享受医疗费用上的“一免四减”,即:
免收普通挂号费;
治疗费(不含材料费)减免5%;
检查费减免20%;
手术费减免30%;
床位费减免50%。
扶贫病房医务人员守则
1. 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情况,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。
2. 对病人态度亲切和蔼,语言要温和,避免恶性刺激。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,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。
3. 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,不向病人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预后不良等情况。必要时,由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家属进行联系。
4. 尊重患者,注意保护患者隐私。
5. 在检查、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耐心细致解释,选用合适的器械,不增加患者痛苦。
6. 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,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。
7. 对手术患者,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,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,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,使其安心休养。
8.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,保证病人休息。晚9时至早6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,以保持病房安静。
9. 保持病房空气流通、清洁卫生。生活垃圾、医用垃圾分类放置、及时处理。
10. 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,对其治疗、生活、饮食、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,应尽可能设法解决,如难以达到病人要求时,要做好解释工作。
“一免四减”优惠政策具体内容
凡是通过各县(区)建档立卡,录入全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人员,均享受医疗费用上的“一免四减”,即:
免收普通挂号费;
治疗费(不含材料费)减免5%;
检查费减免20%;
手术费减免30%;
床位费减免50%。
患者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时,减免的费用将由出院报销系统自动生成,进行减免。